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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暑假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7-07-15 16:23:48  浏览次数:56
各处级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现将2017年暑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校历安排,7月3日至7月16日暑期社会实践两周,7月17日至9月3日放假。8月31日至9月2日,全体处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9月1日(周五)上午9:00召开校领导班子会议;9月2日(周六)上午9:00召开全体处级干部会议,本科新生、研究生新生报到;9月3日(周日)专接本新生报到,老生返校,全体教职工开始上班;9月4日(周一),专接本新生、研究生新生、老生开始上课。
 
2.组织好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防汛工作。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尤其要对防火安全、饮用水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化学危险品管理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要对师生进行假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汛、防雷和防溺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各校区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3.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学校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总值班室电话87655917);各处级单位要安排好本单位假期值班工作,并于6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值班安排报送学校办公室综合联络科(纸质版加盖单位印章,电子版发送至jmzb87665566@126.com,联系人:郭健峰,联系电话:87656556)。各处级单位主要领导要保持联络畅通,如确需离开石家庄市,要及时向有关校领导请假。
 
4.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和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学校要摸清假期留校学生的情况,做好登记,分别报送学生处和校园服务中心。校园服务中心和有关单位要根据留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好食宿等工作。各学校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确保安全。各有关单位在新生报到前要做好各项迎新准备工作,并对校园环境、宿舍、食堂、教室和图书馆等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清扫、消毒等工作,确保新生入校、老生返校后的环境卫生和教学生活秩序。
 
5.7月3日至9月2日,校区间班车执行假期运行时刻;9月3日起校区间班车恢复正常运行(见校园服务中心网页)。
 
学校办公室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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