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及河南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现就我校做好2017年度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
(2)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7年1月1日,东部地区高校推荐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推荐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3)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青年项目入选者除外)不在支持之列。
2. 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 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件、高校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电子材料请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www.shenbao2017.changjiang.edu.cn)填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 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推荐函中说明。
3. 请申报人员于6月27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职称科。
附件:
1、《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3、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
4、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
人事处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