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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莆田经贸学校关于进行招标代理公司比选的公告
时间:2017-07-15 16:18:27  浏览次数:56
莆田经贸学校比选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为莆田经贸学校资产管理处的政府采购项目等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必须是在莆田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2)国家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甲级资质;
(3)商务部国际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至少代理过10个单位项目业绩。
 
3.招标专业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至少5人,其中项目经理(总负责人)至少代理过5个单位项目代理业绩。
 
4.本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5.比选文件领取地址:莆田经贸学校第一行政楼317房间,联系电话:876556786.报名和领取比选文件时间:从6 月20 日至27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6.有意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并盖公章。
 
7.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提交代理申请书的详细地址:莆田经贸学校行政楼416房间。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媒体:莆田经贸学校校园网
 
比选人:莆田经贸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11—8765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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