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授予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授予人数每年不超过2名。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为500万元。其中,50万元属获奖者个人所得,用于改善生活条件;450万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作科学研究经费。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由国务院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国家自然科学奖
授予在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命科学等应用基础研究和信息、材料、工程技术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中国公民,不授予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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